關于洛陽市開展免費就業技能培訓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18-10-24 09:12來源:原創瀏覽:字體: 大 中 小
本實施細則所稱就業技能培訓是指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(以下簡稱“人社部門”)組織管理,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的培訓。
可在我中心參加免費培訓的“五類人員”如下:
國家法定勞動年齡內,具有洛陽市戶籍(居住證),有勞動能力和就業(培訓)愿望的相關人員:
1.、
貧困家庭子女(建檔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適齡勞動者);
2.、畢業學年
高校畢業生(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、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);
3.、城鄉未繼續升學的
應屆初高中畢業生;
4、
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(含建檔立卡的適齡貧困勞動者);
5.、
城鎮登記失業人員。
免費培訓工種如下:
1、 砌筑工
2、 鋼筋工
3、 防水工
4、 架子工
5、 混凝土工
6、 木工(模板工)
7、 起重工(塔吊司機、電梯司機、司索工、信號指揮工、)
8、 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(施工員、質量員、測量員、預算員、資料員、見證員、送取樣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試驗員、裝飾裝修設計員、裝飾裝修監理員、標準員)
注:其中施工員與質量員分土建、裝飾、市政、設備安裝等四個專業。
符合條件的“五類人員”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、貧困家庭子女(建檔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適齡勞動者)提供《就業創業證》(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、《社會保障卡》)復印件;
2、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(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、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)提供《就業創業證》(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、《社會保障卡》)、學生證復印件;
3.、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提供《就業創業證》(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、《社會保障卡》)、初高中畢業證復印件;
4.、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(含建檔立卡的適齡貧困勞動者)提供身份證復印件;
5.、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提供《就業創業證》(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、《社會保障卡》)復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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